乐刷POS机费率10家“公司”POS机套现1.6亿鄂尔多斯东胜警方一举侦破

近日,鄂尔多斯东胜公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破一起利用POS机套现的非法经营案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(男、44岁、东胜籍)、任某某(女、23岁、达拉特旗籍)、郭某某(男、30岁、陕西籍)等三人目前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。11月20日,该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厅级督办案件。
据调查,2013年8月以来,张某等三人以本人、亲属、朋友的名义注册了10家公司,在数家银行共申请办理了12部pos机,同时借用他人1部pos机,利用在各传媒媒介发广告等方式承揽业务,非法为他人刷银行卡套现,从中赚取1%-1.5%不等的手续费。办案人员经调取银行流水,初步统计刷卡套现金额高达1.6亿元,刷信用卡数量达1400余张。
据办案民警讲述,犯罪嫌疑人张某某、郭某某二人共同租了一间办公用房专门用于套现业务,任某某系二人雇用的业务员。期间,任某某曾使用40多张借记卡,倒腾转移使用张、郭二人的前期准备金,后无法偿还。由此引起东窗事发。
因涉及刷卡人数众多,目前警方正在逐一取证刷卡人员,对涉案套现资金做进一步核实确认、固定证据。
【链接】使用pos机刷卡套现,如果达到一定额度,则将涉嫌非法经营刑事犯罪。达到100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,500万元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。该罪目前最高刑期为15年有期徒刑,可并处1-5倍罚金、没收财产。POS机代理
刷卡者说:现钱吃紧,刷卡套现周转呗!银行的钱,白用谁不用!
警察说:您掂量过了么?逾期不还,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。
经营pos机者说:谁刷卡的谁还去,和我没关系,反正不用我还,一旦发生恶意欠款找不到我的头上来。
警察说:别拿违法不当回事,找的就是你。
【小编】苦心经营为他人做嫁衣,到头来,把自己经营到了看守所!这个轻松赚钱的职业实则并不轻松!东胜警方严打此类违法犯罪行为,想要经营这买卖,事先请掂量掂量轻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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